多伦多公寓公司董事会的重要性


 

公寓公司不由任何一个单一实体经营。 实际上,公寓公司有 3 个领导:业主、董事会和物业经理。 董事会在这种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基本上代表业主经营公寓公司。 他们代表业主,负责几乎所有与公寓财务、建筑物和场地维护、维护和执行公寓法、声明以及规则和细则相关的重大决策。 因此,分配合适的董事会成员至关重要。

有趣的是,在董事会任职不需要特殊技能、知识或证书。 《共管公寓法》简单地规定,共管公寓公司必须由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管理,他们是:

A.) 至少 18 岁

B.) 精神上有能力

C.) 不能破产

没有针对他们登记的留置权在选举前 90 天内未解除。 更有趣的是,有些人可能会说完全令人惊讶,有犯罪记录的人实际上可以成为导演。 对于任何考虑拥有公寓单元的人来说,董事会的能力水平可能与您有关。 不用担心,您在确定合格候选人方面有发言权。

只有所有者可以“投票”或“投票”董事,或者在极少数情况下整个董事会。 他们会在 AGM(年度股东大会)或按要求举行的会议(通常由业主、单一董事会成员或多名成员召集或要求的特别会议)上这样做。 当董事会出现空缺时,例如,如果一名成员辞职,其余成员可以任命一名“临时成员”代替他们,直到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届时,如果被任命的成员希望留在董事会,他或她将成为选举的候选人。 但业主有最终决定权。

根据《公寓法》,公寓公司的董事必须达到“合理审慎人的谨慎、勤奋和技能”的标准。 他们应为业主和建筑物的最大利益行事,并应确保规则和声明得到统一和一致的应用。 董事会不得拒绝执行规则,即使在只有一位业主提出投诉的极少数情况下也是如此。 未能公平地执行规则通常会在未来导致大量问题,财务问题只是众多潜在结果之一。 这些问题最终会导致业主单位的转售价值下降。

由于《共管公寓法》提出的要求如此宽松和模糊,业主可能会发现自己正在与一个“糟糕的董事会”打交道,他们似乎并没有把业主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 A potential solution is for a condo to pass a by-law which would indicate specifics in terms of who can be elected to the board, provided that this by-law is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Act. 例如,可以指定“所有董事必须是业主”,因为业主对公寓的健康有投资兴趣。

当委员会未能执行或遵守规则时,业主可以根据安大略公寓法第 134 条授予他们权利,允许他们寻求法院命令强制委员会遵守。 话虽如此,该法案不公平地允许公寓公司收取董事会和业主为获得合规而产生的法律费用的 100%。 反过来,寻求这样的法院命令可能最终会让业主付出巨额金钱。

此外,董事会负责聘请管理公司。 物业经理可以被认为是董事会的“手臂”。 他们执行维护有序建筑所需的大部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向业主收取所有费用,确保支付发票,保存适当的记录,维持足够的保险,提供与政策和政策相关的建议程序、根据政策和程序执行执法、处理与维护相关的任务等等。

分配合适的董事会成员对于所有者的成功绝对至关重要。 董事会代表业主,因此应对他们负责。 一个好的董事会将与业主进行清晰和公开的沟通,解决居民投诉,遵守和执行规则,维护有序的建筑,并确保公寓公司的财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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